主 體 負 責 人 承 諾 書
主體負責人聲明:
本人作為參加瞻矚世紀公司旗下“我為我的品牌代言”活動的主體負責人,現鄭重聲明,本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,并且不存在以下情況:
(一)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。
(二)正在被執行刑罰或者正在被執行刑事強制措施。
(三)正在被公安機關或者國家安全機關通緝。
(四)因犯有貪污賄賂罪、侵犯財產罪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,被判處刑罰,執行期滿未逾五年;因犯有其他罪,被判處刑罰,執行期滿未逾三年,或者因犯罪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,執行期滿未逾五年。
(五)個人負債數額較大,到期未清償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的。
(六)法律和國務院規定不得擔任企業高級管理員的其他情形。
(七)最近三年內危險駕駛機動車一次或以上的。
謹此承諾,本表所填內容不含虛假成份,現親筆簽字確認。
簽字:
年 月 日